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将工作服与安全帽穿戴整齐,不可穿日常工作服进行检修作业,第二,每个进行检修作业的工作人员都要凭票工作,第三,在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的时候,尽量保持线路停电,第四,在正式进行检修之前一定要提前验电,第五,检修时装设接地线,第六,在检修现场一定要放置指示牌并安装一些遮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五十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五十五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