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班时间吸烟违反安全管理纪律制度。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工地也有规定,公共场所吸烟有安全隐患。如果违反安全管理纪律制度的,就可以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否则是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衍生问题:工地工人出了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1、进行工伤认定;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生产场所内(包括厂区、泵站、管网作业现场、综合楼内化验室和机修车间及两个库房)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禁止吸烟。二、本司人员发现外来人员在禁烟区域吸烟,必须立即对该行为进行提醒制止。三、在禁烟区域发现公司人员抽烟,按每次50元进行处罚,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扣分;无法确定的烟头,按卫生责任区划定区域,追究责任。四、可吸烟区域暂定为:原脱水值班室、泵站值班室及综合楼。在可吸烟区域,吸烟者需尽量避免多人同时吸烟,不得超出可吸烟区域吸烟。禁止乱扔烟头、乱弹烟灰,需保持环境卫生,遵守创示范企业相关规定。做到人走火灭,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五、在不宜吸烟的环境、时间,主动不吸。如:职工大会、开展集体活动中、女士在场时、上级领导和外来人员视察时,均不宜吸烟,达到创示工作对员工礼仪的要求,展现我司员工良好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班时间吸烟违反安全管理纪律制度。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工地也有规定,公共场所吸烟有安全隐患。如果违反安全管理纪律制度的,就可以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否则是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衍生问题:工地工人出了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1、进行工伤认定;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地上吸烟,违法了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罚款的,现在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在相关场所禁止吸烟,但是罚款有点多,不至于两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合法的,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