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自己是没有权利调取的;2.当门在办理案件需要调取通话内容来取证的时候,才可以调取电话的通话内容,像单位或者是自己是没有调取的权利的,如果想要通话内容,自己在打电话的过程中可以开启通话录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没有特地去弄通话录音是不能的,因为基站的作用只是起到发射和接受信号的作用,服务器是中转的作用,像本拉登那样是因为接受到了信号,而不是通话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