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报关需要资料如下:1、货物,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4、货物装箱单;5、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6、出口收汇核销单;7、代理报关委托书;8、出口货物明细单;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10、其它有关单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二)外国、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第六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已缴纳税款,海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海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1.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2.必备单证:清单、、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 许可证等)。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1.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2.如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