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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关的任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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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海关是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1、海关总署;2、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和秦皇岛海关学校);3、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机关职能各国政治、经济情况不尽相同,海关职责也有差异,即使同一国家,各个历史时期海关职责也有变化。但以下几项职责是绝大多数国家海关基本相同的:①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③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21世纪初,有些国家除对传统的有形贸易(实物)监管外,还对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进行监管。许多国家指令该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1.进出境监管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和秦皇岛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48000余人。如今,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中国海关总署依照《海关法》规定,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2003年,全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1254万吨,进出境运输工具2292万艘(辆、架),进出境集装箱4410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6%、3%和26.4%;监管进出境人员23259万人次、邮递物品9657万件、快件5359万件。2.查缉走私法律规定,海关是查缉走私的主管部门。中国海关总署为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对走私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中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海关在、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缉私工作,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统一处理。1999年组建的海关缉私,是国家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力军,按照海关对缉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两种手段严厉打击走私。2003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走私案件12939起;立案侦办走私罪嫌疑案件12816起,案值100.8亿元;上缴罚没收入21.3亿元;对3090名走私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全国海关坚决查缉毒品、文物、武器弹药、濒危动植物和反动、淫秽、盗版、散发性宗教宣传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骗汇、骗退税、制售假冒伪劣等经济犯罪的斗争,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3.编制统计根据《海关法》规定,编制海关统计是中国海关总署的一项重要业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负责对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中国海关总署按月向社会发布中国对外贸易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向联合国统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机构报送中国对外贸易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数据发布的及时性居世界领先地位。中国海关总署定期编辑出版《中国海关统计》月刊和年鉴,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4.征税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的重要工具。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总署除担负征收关税任务外,还负责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和消费税。2003年,全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净入库达3711.6亿元,比上年增收1120.95亿元、增长43.27%。1998年至2003年,全国海关征收各种税费净入库达13713.48亿元,为增强财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条 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海关依法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可以扣留;(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第2种观点: 海关包括哪些部门??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内设21个司局,包括关税司、司、、监管司、缉私局,还有一个厅局级的事业单位,如海关出版社、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数据中心等等。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设有直属海关,其中广东省有7个直属海关,福建、内蒙古、辽宁、浙江都有2个直属海关。山东的济南海关和江苏的苏州海关想,结果没有了,现在分别受青岛海关和南京海关管辖。2所海关学校是上海高等专科学校和秦皇岛海关培训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在我国,海关是指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的主要工作是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第三条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海关依法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一、关于遗失物的法条解释本条是关于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的规定。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许多立法例。例如,法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无主财产属于国家。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属于任何人之物,得为公众共同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海关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二、准许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由什么部门征收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进出境的物品,如果需要征收关税的,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纳税义务人要主动向海关申报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三条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海关的基本任务有哪些海关是事业单位。海关的职能如下:1、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3、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可以扣留。(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门会同有关省级确定。(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门制定,报批准。(八)法律、行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二、我国海关的任务有哪些?我国《海关法》列名规定海关有四项任务:(1)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这是海关的基本任务,其他任务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关税指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的物品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其他税、费指海关在货物进出口环节,按照关税征收程序征收的有关国内税、费,目前主要有、消费税及船舶吨税等。(3)查缉走私。走私是伴随着进出关境活动的发展和国家管理上的而产生的一种非法行为。由于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的原因,走私的形势严峻,查缉走私成为当前海关的主要任务之一。(4)编制海关统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海关通过对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以及与之有关的贸易事项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不仅科学、准确地反映了国家对外贸易运行态势,也对国家经济生活起到了决策辅助和检测、监督作用。这四项任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另外,在四项列名的任务之外,还规定了海关要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为海关监督管理的含义进一步拓展创造了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可以扣留。(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门会同有关省级确定。(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门制定,报批准。(八)法律、行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2种观点: 海关包括哪些部门??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内设21个司局,包括关税司、司、、监管司、缉私局,还有一个厅局级的事业单位,如海关出版社、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数据中心等等。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设有直属海关,其中广东省有7个直属海关,福建、内蒙古、辽宁、浙江都有2个直属海关。山东的济南海关和江苏的苏州海关想,结果没有了,现在分别受青岛海关和南京海关管辖。2所海关学校是上海高等专科学校和秦皇岛海关培训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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