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成立。(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3种观点: 要约的定义: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要约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有: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法律其他规定等。什么是要约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等。什么是要约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主体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并且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要约:1.要约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一定要向相对人做出;3.要约方具有受约束的意思;4.要约的内容确定而。
第1种观点: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一、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是什么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包括要约和承诺。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后,合同就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邀请和邀约承诺到底有什么区别呢?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三、要约失效有哪些情形要约失效有以下情形,具体为:1、要约被拒绝;2、要约被依法撤销;3、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成立。(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3种观点: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一)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二)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三)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法律分析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一)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二)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三)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拓展延伸要约的主要构成要素及其法律要求要约是合同形成的基础,其主要构成要素包括意愿表示、明确内容、明确对象和明确方式。首先,要约必须表达出真实的意愿,即具备合同订立的真实意图。其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表述或含糊不清的条款。第三,要约必须明确指明合同的对象,即约定的交易、服务或权益。最后,要约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明确的行为。法律要求要约的构成要素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产生争议。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各方应当明确了解并遵守要约的主要构成要素及其法律要求。结语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以及要约人具备缔约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明确具体,表明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此外,要约还需明确指明合同对象和合法方式。遵守要约的构成要素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避免争议的关键。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各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要素及其法律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约的构成条件有以下五点:(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种观点: 要约的效力有:1、受要约人于要约生效时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2、要约人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变更和扩张。要约消灭的原因有: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2、要约经过有效期限;3、要约人撤回要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