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林地可以建养殖场吗1、林地是否可以建养殖场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分析如下:(1)如果经过当地林业部门的批准,林地建养殖场就属于合法的行为;(2)如果没有经过当地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建养殖场的,就属于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二、林地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林地违法建筑是否可以强拆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1、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房屋。所以这种房屋也属于违规违建房屋,将会给予处罚或者被拆除;2、如果不是违规建房,是不能强拆的。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农田可以建养殖场,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农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留地是可以建立养殖场的,需要到当地的村委进行申请,办理审批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2种观点: 一、林地可以建养殖场吗1、林地是否可以建养殖场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分析如下:(1)如果经过当地林业部门的批准,林地建养殖场就属于合法的行为;(2)如果没有经过当地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建养殖场的,就属于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二、林地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林地违法建筑是否可以强拆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1、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房屋。所以这种房屋也属于违规违建房屋,将会给予处罚或者被拆除;2、如果不是违规建房,是不能强拆的。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林地可以建养殖场,但养殖前需要经过当地的林业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如果需要修建基础设施占用林地,要分别在税务、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等证照,要凭工商部门的《核名通知书》到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登记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和县级人 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 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 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