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儿媳投靠公婆户口条件,其各省市的是不同的,以福建省举例,只有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才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其具体条件请参考各省市的网站。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户口登记迁移条件的通知》(闽公综[2009]205号)文件第七条只有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才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这算是投靠亲属落户的情形;亲属投靠情形:1)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5)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带上现在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去派出所办理迁出证明,然后让娘家带上户口本身份证迁入证明房产证村委会或者街道的证明等,办理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准迁手续、迁出手续和迁入手续。1、办理准迁手续:准备好村委或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2、办理迁出手续:带上户口簿,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地派出所户籍处)开具迁出证明;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办理迁入手续: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流程有: 1、由女方到要转入的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要转入的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经过转入地的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