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8号线江浦路站建成后与已运营8号线形成“十”字换乘,鉴于8号线顶板覆土厚度、地下管线密布且搬迁难度、周边环境影响等控制要求,对18号线江浦路车站主体及附属局部采用“mjs+管棚+冻结法”进行土体加固,矿山暗挖法进行施工,该工法通过在地下插入700根冻结管来形成人造“冻土”,提高土体刚性,实现施工目标,可实现管线“零”搬迁,大幅减少中心城区车站工程建设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4月21日,上海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南段完成首次热滑试验。9月,上海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南段进入多车全自动驾驶不载客试运行演练的关键阶段 [11-12] 。10月29日,上海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全线盾构区间贯通 。12月,上海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完成 。12月26日,上海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南段(御桥站至航头站)开通运营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二、完善规划管理规定 (三)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