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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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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居住证的办理流程: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沈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2、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派出所或者受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异地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2、当地合法居住证明;3、在当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4、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5、当地居住证申请表。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流程是什么异地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流程如下:1、前往派出所预约,当事人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预约。并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当事人填写完信息后,应领取预约回执联;2、核实信息,通知正式后,民警将对当事人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将通过电话通知等,告知当事人带齐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前往派出所正式;3、受理,领取受理回执正式受理当事人办理居住证的申请后,只要群众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并填写《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便可领取《受理回执》;4、正式领证,正式受理十日后,当事人可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人办理居住证的手续: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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