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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犯罪影响外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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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公坐牢对外孙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外孙如果政审,可能会有影响,在法官、检察官等司法行业以及其他公务员行业中可能会面临入职困难的问题,入党、参军、考国防生以及考军校、警校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婆有案底对于外孙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一般无法报考人民和征集服现役。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一定影响,姥爷属于直系亲属,被判刑有犯罪记录后对外孙的一些岗位或者从军政审有一定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婆有案底对于外孙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一般无法报考人民和征集服现役。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公坐牢对外孙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外孙如果政审,可能会有影响,在法官、检察官等司法行业以及其他公务员行业中可能会面临入职困难的问题,入党、参军、考国防生以及考军校、警校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公坐牢对外孙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外孙如果政审,可能会有影响,在法官、检察官等司法行业以及其他公务员行业中可能会面临入职困难的问题,入党、参军、考国防生以及考军校、警校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婆有案底对于外孙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一般无法报考人民和征集服现役。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公坐牢对外孙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外孙如果政审,可能会有影响,在法官、检察官等司法行业以及其他公务员行业中可能会面临入职困难的问题,入党、参军、考国防生以及考军校、警校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一定影响,姥爷属于直系亲属,被判刑有犯罪记录后对外孙的一些岗位或者从军政审有一定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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