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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路行驶规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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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根据公路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和性质来分级。中国将公路分为以下五个等级。1、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的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为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2、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0~25000辆,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的公路。3、二级公路:二级公路是指设计速度在每小时60公里-80公里,双向行驶且无分隔带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与一级公路的最大区别就是,一级路有分隔带,分道行驶级路基本没有分隔带。二级公路分为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和一般二级公路两种。汽车专用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4500--7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一般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2000--5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公路。这两种二级公路都是具有两条车道,其路基宽度,对于汽车专用二级公路一般分别为11米和9米于一般二级公路分别为12米和8.5米。4、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2000辆以下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沟通县及县以上城市的公路。5、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载货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为沟通县、乡(镇)、村等的支线公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1种观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2、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4、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5、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扩展资料:1、交通信号灯的判断:红灯亮,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绿灯亮,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黄灯亮,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已经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2、交通标线的判断:道路中间长长的黄色或白色直线,叫车道中心线。它是用来分隔来往车辆,使它们互不干扰。中心线两侧的白色虚线,叫车道分界线,它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3、安全走路注意事项:(1)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2)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审查原则(一)全面审查的原则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二)质证原则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三)不对等原则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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