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公司: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的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所以有问题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所在地没有保监局,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涉案金额较大且证据确凿的,可以让提起诉讼,投诉保险公司,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